办事指南报送表
事项名称 |
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核准 |
内容 |
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核准 |
法律依据 |
建住房[2007]258号“关于印发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的通知” |
申请程序 |
申请-审核-批复 |
办理要求 |
嘉兴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4年度开始购买的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(包括实物购房和货币补贴购房,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)上市交易前需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申请审核,核准后方可上市 |
申请材料 |
1、上市经济适用住房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、《契证》(原件及复印件); 2、产权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已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、经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司法文书(原件及复印件); 3、单身(未婚、离异和配偶一方已故的)需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证明; 4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(原件)。 |
申请表格 |
《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核表》 |
办理地点 |
嘉兴市住房保障局二楼交易大厅4号窗口 |
承诺时限 |
10个工作日 |
责任单位 |
嘉兴市住房保障局 |
责任人员 |
沈丽芬 |
联系方式 |
83990056 |
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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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效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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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 |
不收费 |
年检或年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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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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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投诉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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