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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核准

发布时间:2014-08-05  来源:  点击:
 

办事指南报送表

 

 

事项名称

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核准

内容

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核准

法律依据

建住房[2007]258号“关于印发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的通知”

申请程序

申请-审核-批复

办理要求

嘉兴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4年度开始购买的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(包括实物购房和货币补贴购房,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)上市交易前需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申请审核,核准后方可上市

申请材料

1、上市经济适用住房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、《契证》(原件及复印件);

2、产权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已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、经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司法文书(原件及复印件);

3、单身(未婚、离异和配偶一方已故的)需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证明;

4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(原件)。

申请表格

《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核表》

办理地点

嘉兴市住房保障局二楼交易大厅4号窗口

承诺时限

10个工作日

责任单位

嘉兴市住房保障局

责任人员

沈丽芬

联系方式

83990056

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

 

法律效力

 

收费

不收费

年检或年审

 

数量

 

监督投诉单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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