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,保障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,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本省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,其住房面积低于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 ......详情>>